销售与服务通用条款
本文为官方文件 Pro R-04/F/10 REV 2(2025 年 2 月 2 日)的摘要译文;如有歧义,以法语版本为准。
1. 前言
SARL NORMISO 应法人、自然人或国家机构的委托提供监督、检验、核查与分析服务。除经书面约定外,客户以外的任何一方均无权就服务范围、报告或证书的交付及结果的通报下达指示。本条款构成合同、订单及服务单的组成部分;任何范围变更须经双方接受的补充协议。
2. 服务履行方式
公司配备具备所需知识与资质的人员,依合同约定的标准与规范,以应有的专业审慎履行服务;如发现受检货物或设备的实际特性与订单不符,立即通知客户。公司可将全部或部分服务委托代理人或分包商。取样依公认标准进行,样品加封、第三方无法识别,送交获正式认可的实验室;样品最长保存六个月。
3. 客户义务
客户须按期提供履约所需的信息、指示与文件;必要时提供特殊设备或人员;保证公司人员自由进入作业场所并确保场地安全;事先告知一切已知或潜在的风险(辐射、有毒或爆炸物、污染等);在服务期间保管受检货物、设备与设施并承担其责任;不得对公正行事的公司人员或分包商施加任何影响或压力。
4. 价格与付款
价格于下单时按服务性质与时长协商确定(包干、按值或按班次计),一切适用税费由客户承担。发票应于收到后 30 日内或发票载明的期限内支付;逾期自到期次日起按法定利率两倍(含税金额)计收违约金;客户不得以争议、反诉或抵销为由扣留或迟延付款。未付款时公司可中止或解除合同;催收费用由客户承担。
5. 报告与证书
公司秉持公正,仅在报告与证书中记载干预时查明的事实,并对照合同规格或适用标准评述结果。除经事先授权外,客户为报告与证书的唯一收件人,其使用由客户自行负责;报告与证书只能完整地、在其应有语境中复制或使用。
6. 责任与赔偿
公司的干预不限制客户的自主权,也不免除各方的法定或合同责任;因不可控事件造成的迟延或不履行,公司不承担责任。公司对任何索赔的责任以相关服务已付酬金的十倍为限;不承担间接损失(利润、生产、未来业务或合同取消)。客户就第三方索赔向公司作出赔偿。任何索赔须于服务完成后 30 日内书面通知。
7. 保密与争议
双方对合同关系中相互获取的信息保密。发生争议时,双方先寻求友好解决;仍有分歧的,提交阿尔及尔法院管辖,适用阿尔及利亚法律。
